購買了信用保險發生理賠如何處理|哪家保險代理服務*好。(信安達保險代理18902846180)
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理賠業務流程主要包括通報可能損失、調I查追償、申請索賠、定損核賠、賠后追償幾個業務環節。調I查追償和賠后追償兩個業務環節關聯較多,將在后續章節一并介紹。
(一)通報可能損失
1、填報《可能損失通知書》
可能損失即保險合同約定的風險事件發生后,可能導致的被保險人的損失。被保險人獲悉損失已經發生或引起損失的事件已經發生后,應在保險單規定時間內向保險人填報《可能損失通知書》,告知保險人已經發生可能引起損失的事件、造成損失的原因,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或準備采取何種措施減少損失等。被保險人填報《可能損失通知書》并不代表向保險人提交索賠申請,旨在把被保險人獲悉的風險信號通知保險人,以便保險雙方對可能發生的損失密切關注,攜手采取措施控制風險,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
被保險人填報《可能損失通知書》的同時,還要向保險人提供基本的貿易單證資料:貿易合同(信用證)、商業發A票、海運提單或其他運輸單據、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案情說明和貿易往來函電等。委托保險人調I查追償的,還需簽署《委托代理協議》。
2、被保險人通報可能損失需注意事項
(1)注意保險合同約定的報損時間
當被保險人獲悉保險合同列明的風險事故已經發生,致使出口收匯損失可能或已經發生,除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被保險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合同規定的拖欠風險發生之日起60天內,或其他風險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保險人填報《可能損失通知書》。
按照保險單條款的規定及時填報《可能損失通知書》是被保險人應盡的保險合同義務。被保險人遲報可能損失,買方有可能在保險人采取風險控制措施以前已轉移資產、失蹤或逃匿,貽誤*佳調I查追討時機,使保險人難以在*一時間內核實致損原因、挽回損失。這種情況下,保險人可根據遲報可損所致后果的嚴重程度,保留降低賠償比例甚至是拒絕承擔賠償責任的權利。
(2)注意填報可能損失信息要完整無誤
被保險人填報《可能損失通知書》時要注明以下基本內容:被保險人名稱、保險單號、買方(銀行)名稱、買方(銀行)代碼、信用限額、報損日期、致損原因、貨物名稱、支付條件、出運日期、應付款日、申報日期、合同(信用證)號、發A票號、發A票金額、可損金額、案情說明、減損措施等。如填寫不完整,材料將被退回,會影響被保險人的報損時效。此外,被保險人還應注明是否已在銀行辦理貿易融資,是否要委托保險人進行海外調I查追償。被保險人對填寫內容審核無誤,并在《可能損失通知書》上簽字加蓋公章后即可報送保險公司。
被保險人誤報可能損失,可能會影響保險公司對已發生風險事件及其可能帶來影響的準確判斷,進而對保險人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產生誤導。因此,被保險人應確保《可能損失通知書》中填寫的相關信息準確無誤。
3、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減損
保險公司接到《可能損失通知書》和相關資料后會馬上與被保險人取得聯系,了解事件詳情。同時,在審核出運申報、有效信用限額和保費繳納情況后,針對不同的情況與被保險人共同采取相應措施,控制風險,盡力減少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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