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合作,企業之間簽訂的合同越來越多,在簽訂合同過程中需要防范哪些風險?簽訂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讓上海合同訴訟律師王躍龍我我們講解合同風險防范需要注意什么。
王躍龍律師,執業25年資深律師,碩士生導師。精通各類民商事案件,多次辦理數額巨大合同糾紛案件,曾代理民事案件出庭*高人民法院。王躍龍律師在從事法律工作的二十五年間,承辦了大 量的合同糾紛案件,涉及公司、證券、房地產、銀行、涉外投資、股權轉讓、知識產權、勞動人事等各業務領域,具有非常豐富的法律服務實踐經驗。
主要論著:《中國民法教程》,《票據法》
代理案件(部分)
1、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保證合同糾紛案(*高人民法院)
2、上海喬豐有限公司銀行借款、票據糾紛案(浙江高院)
3、中國太平洋保險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車輛保險糾紛案(西安中院)
4、歐倍德(中國)管理系統有限公司租賃合同解除糾紛案(上海*一中院)
合同風險防范需要注意事項:
1、避免合同修改帶來新的法律風險。
合同簽訂時,評審其商務和技術要件、文本條款等,不存在法律風險或法律風險可控,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協商變更合同主體和修改合同內容,卻可能產生新的法律風險,所以企業必須有效控制和規范合同修改程序,將合同修改與合同簽訂同樣對待,避免合同修改帶來新的法律風險。
2、強化合同附件的法律風險管理。
為細化或進一步明確合同條款,不少合同在簽訂之時或之后再簽附件。而合同附件作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往往與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業合同管理部門普遍存在主文認真、附件隨意的現象,造成了法律風險隱患,因此要強化其管理。
3、量化考核法律事務部門的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工作
。在定崗定員定職責的基礎上,必須強化考核法律事務部門的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合理設置量化考核指標,確保和督促法律事務部門認真、扎實地進入合同管理環節。
4、建立合同法律風險動態管理機制
。企業所面臨的合同法律風險不可能一成不變。隨著企業外部法律環境、企業戰略策略、業務范圍的不斷變化,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種類、性質、影響范圍和表現形式也在不斷變化;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法律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也會出現波動。合同法律風險的變化決定了其風險防范機制也應該是動態高速的。要根據企業以往實踐中已經發生的合同法律風險進行歸納整理,確定風險偏好、風險點,并適時預測可能發生的風險點,不斷進行高速完善,使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和管理切合企業自身實際,符合企業不同時期的發展需要。
上海合同訴訟律師王躍龍對合同風險防范需要注意什么的講解就到此結束了,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隨時咨詢上海合同訴訟律師王躍龍律師法律服務咨詢熱線:400-843-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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