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桂豐專業設計生產用于市政道路上的指路標志牌
指路標志版面內容設計原則:
(1)易讀性。指路標志版面內容設計應基于人的認知心理和習慣,采用易于駕駛員視認和理解的文字和圖案。標志應易于發現,且顏色醒目,版面清晰簡潔,反光性強。
(2)易懂性。在易讀的前提下,指路標志要易于駕駛員在很短的時間內理解標志所要表達的內容,及時找到所需信息。因此在文字、圖案選擇和指示方式上,都要易于駕駛員理解。
(3)全面性。信息選取應站在整個路網高度,根據道路重要性、節點重要性以及重要區域等進行
信息選取。信息范圍不能只作用于一點,應提供行駛前方一個區域,除行駛道路前方信息外,還應包括前方道路縱橫信息和前方禁止通行信息等。
(4)層次性。由于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短時間內能夠視認的信息量有限,因此指路標志的信息不
可能表示很全面,必須重點突出、分層次、搭配使用,兼顧近點與遠點信息、主要信息與輔助信息。
(5)統一性。指路標志版面內容要協調一致,不能相互矛盾或重復。主要表現在:版面型式統一、排版方式統一、信息選取原則統一等。駕駛員在熟悉這種統一性之后,能縮短認讀和理解時間,更有利于采取相應的反應和駕駛行為。
指路標志是道路交通的語言,是引導駕駛員正確選擇行駛路線的重要交通管理設施,在交通管理實際工作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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