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LED室內照明產品評價標桿體系管理規范(或稱標桿認證)和廣東省LED路燈產品標桿體系于2012年相繼建立,針對的產品包括室內照明的LED球泡燈,LED燈管,LED筒燈,LED射燈,室外照明的LED路燈和LED隧道燈。依據管理規范要求,所有產品(主檢及覆蓋產品)需按GB7000.1、GB7000.7系列標準中相關燈具特殊要求及GB 24906-2010測試,GB 24819-2009、GB17743-2007、GB 17625.1-2003、GB18774-2002標準測試合格并提供第三方CNAS認可或CMA認證的檢測報告,其中筒燈需通過3C認證;
申報條件
1.在廣東省境內合法注冊的制造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范圍 需包含 LED照明產品制造 2.注冊資金不低于 200(含)萬元,企業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60% 3.企業信用與財務狀況良好,近 2年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誠信記錄 4.有較強的研發能力,并已獲得一定的研發成果,有相應的檢測儀器和設備,生產工藝和產品在行業中具有先進性; 5.從事led照明產品生產原則上不低于三年,有一年以上成功應用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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