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須知
本須知依據《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整理。是申請專利階段最基本要求。專利申請文件撰寫原則及申請被受理后的未盡事宜,應以《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為準。
一、三種不同類型專利的定義:
1.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二、申請專利所需文件及要求:
(一)請求書
請求書是確定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三種類型專利申請的依據,應謹慎選用;建議使用專利局統一表格。請求書應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名稱或使用該外觀設計產品名稱;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含郵政編碼)以及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是指:
1.申請人的國籍;申請人是企業或其他組織的,其總部所在地的國家。
2.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注明的有關事項。申請人為兩人以上或單位申請,而未委托代理機構的,應當指定一名自然人為代表人,并注明聯系人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
3.分案專利申請(已駁回、撤回或視為撤回的申請,不能提出分案申請)類型應與原案申請一致,并注明原案申請號、申請日,否則,不按分案申請處理。要求本國優先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請求書中注明在先申請的申請國別、申請日、申請號,并應于在先申請日起一年內提交。
4.申請文件清單。
5.附加文件清單。
6.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7.確有特殊要求的其它事項。
(二)說明書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
(三)權利要求書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四)說明書附圖
說明書附圖是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必要文件。發明專利申請如有必要也應當提交附圖。附圖應當使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不得涂改或易被涂擦。
(五)說明書摘要及摘要附圖
發明、實用新型應當提交申請所公開內容概要的說明書摘要(限300字),有附圖的還應提交說明書摘要附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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