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新一輪的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工作正在進行當中,各路媒體對球場的關注度也逐步提高,高爾夫再次成為媒體口誅筆伐的對象,有一個數字被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各媒體廣泛引用,用以證明中國高爾夫的“無法無天”,那就是全國“只有10個高爾夫球場是經過正式審批的”。
這一說法也許很能吸引眼球、激發=群怒,但未必經得起推敲。追溯關于只有10個球場經過審批的說法,首見于2004年國辦發一號文件下達之后一次記者招待會。
2004年2月26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壽嘉華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說,我國已經停止對建設高爾夫球場的審批。到目前為止,全國經過國土資源部審批的高爾夫球場只有10個。
此后,這一說法就一直被認為最*威的數據引用至今。
其實,還有一個更聳人聽聞的提法后來不知道為什么不再被提起。同樣是在2004年,就出現在上述報道的前三天。
其實,我們還應該注意到,所謂的只有10個球場得到批準僅僅是指通過一定程序、獲得國土資源部在土地使用方面的批準的那一部分球場而已。而我們都知道,土地使用的審批僅僅是高爾夫球場從立項到經營許可若干程序中的一項。
在第二則消息中我們已經看到了,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都聲稱高爾夫球場建設不歸他們管。還可以確定的是,不僅是國土部、建設部,就是所有剛剛聯合下發了741號文件的十一個部委,哪一個都不是高爾夫建設的主管部門。
中國的事情就是這樣,誰都不管也就是誰都可以管,誰都管就是誰都可以不管,你懂的。
我們已經知道不是主管部門的國土資源部批準了10家球場的建設,那么,其他非主管部門是不是也批準了球場建設和經營呢?譬如,前外經貿委、旅游總局、體育總局、工商總局等,這些部委又各自批準了多少?作為地方一級政府機關的省、市、縣各級政府的各部門批準的能說就不算嗎?各自批準了多少?還有,因各類違規而被各級政府部門處罰并被允許繼續經營的球場算不算?某些大領導親自出席剪彩、題詞、稱贊、肯定的球場算不算?又有多少?
就是在近幾年,還是有球場獲得地方工商部門授予的高爾夫球場的經營許可,這些球場能說是“非法”的嗎?如果是,那也只能只能說是工商部門“非法給予”了高爾夫球場“非法經營許可”。如果說2004年以后建造的球場都是非法的,那么,稅務部門又憑什么向這些“非法經營”的球場收稅?這項稅收合不合法?或是“非法稅收”?
清理整治工作正在進行當中,長期的政策滯后,給目前的清理整治造成了很多的困難,這些球場如何統計、歸類,合法與非法的杠杠怎么劃,中國高爾夫如何規范發展,考驗的是政府的執政智慧。而在此次清理整治中,如何給我們體現執法的客觀、公平、公正,更值得我們期待。
中國高爾夫球場的數量之亂、建造之亂,實際都始于政府。政策的滯后、地方政府與中央的角力、投資商的博弈構成了錯綜復雜的關系,而且還愣是剪不斷、理還亂,這不關離愁,但卻讓我們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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