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術產品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要有ISO質量管理體系證書
(2)屬于國家和省頒布的《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產品。
(3)產品的技術水平應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以上。
(4)產品生產技術是成熟的(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視為技術成熟:已通過鑒定的;獲得發明專利的;經法定部門檢測合格的;已得到用戶認可的;有正式技術引進合同的)。
(5)產品生產原料及技術裝備有保障,已投入或近期內能投入批量生產。
(6)產品市場廣闊,經濟效益顯著。
(7)必須通過法定部門批準方可生產的產品,須獲得法定部門的正式批準。
2、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流程:
(1)凡申報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須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報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審查、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省科技廳。
(3)省科技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
(4)省科技廳對通過專家評審的產品進行審核,合格者認定為高新技術產品,并頒發高新技術產品證書。
3、其他
(1)已被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應及時得到財務、稅務、海關等部門登記或備案。經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可享受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的優惠待遇。
(2)被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有效期一般為三年至五年。
(3)可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證,享受人才激勵政策和三免3減半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既前3年免增企業所得稅,后3年按50%增收企業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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