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防水堵漏工程施工技術
一、設計原則
防、排、截、堵相結合,以防為主、多道設防、剛柔結合、因地制宜、綜合治理。除應符合《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8)、《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02)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二、設計一般要求
1、應根據使用功能、結構形式、環境條件、施工方法及材料性能等因素合理確定設防要求。
2、處于侵蝕性介質中工程,應采用耐侵蝕的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漿、卷材或涂料等防水材料。
3、處于凍土中的工程,當采用混凝土結構式,其混凝土抗凍融循環不得少于100次。
4、結構剛度較差或振動作用工程,應采用卷材、涂料等柔性防水材料。
5、重視附加防水層的選擇。
三、設計內容
1、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
2、防水混凝土的抗滲等級和其他技術指標、質量保證措施。
3、其他防水層選用的材料及其技術指標、質量保證措施。
4、工程細部構造的防水措施,選用材料及其技術指標,質量保證措施。
5、工程的防排水系統,地面排水、截水系統及工程各種洞口的防倒灌措施。
四、施工要求
1、要由有資質的專業防水隊伍進行施工。
2、施工前編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
3、建筑材料、防水材料要合格。
4、施工期間必要時要采取降水措施。
5、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交接檢、專職人員檢查的“三檢”制度,并有記錄。
6、應在適合的環境氣候條件下施工。
五、質量要求
應按工序或分項進行驗收,構成分項工程的各檢驗批應符合規范相應質量標準的規定。《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8—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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