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出口歐盟的眼面部防護用品,要求擁有強制性的CE認證標記。CE標記是歐洲
市場對于一些產品在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方面的強制性認證標記。歐洲委員會對
眼面部防護用品制定了基本的要求,并且標準在整個歐洲經濟區域內被協調一致
。
所有歐洲或者歐洲以外的眼面部防護用品生產商都必須符合CE標記的要求使產品
得以在歐洲市場流通。因此,歐洲消費者認為CE標志是產品性能和質量保證的象
征。
眼面部防護用品包括:游泳和/或潛水用護目鏡和面罩;個人用或專業用的太陽眼
鏡(非矯正);各類型的滑雪護目鏡(非矯正);焊接類護目鏡和防護面罩;防電離
或防電護目裝置;高溫,焊接環境,低溫環境和防電用面部裝置;所有其它護目
鏡和過濾器等。
但是個人防護用品指令不包括:矯正用眼鏡,包括矯正的太陽眼鏡;兩輪或三輪
摩托車上的護目鏡等歐盟為保障消費者的安全,于1994年推出了限制產品鎳含量
之指令94/27/EEC-European Directive Restricting the use of nickel. 并于
1997年全面推行,限制所有直接及長期接觸皮膚的產品鎳釋出水平不高于
0.5μg/cm2/wk.
鎳釋出測試主要依照兩個標準進行測試的:
EN 12472:2005+EN1811:1999
EN 14027:2001+EN1811:1999
EN 12472與ENV 14027為模擬穿戴之物料磨損標準
EN 1811為鎳含量測試標準
EN 14027為歐盟為眼鏡框產品專門制定的磨損標準
EN 1836是歐盟CEN/TC 85(眼鏡保護設備技術委員會)于1997年制定并頒布的關于
太陽鏡以及流行性濾鏡架的安全標準,此標準于2005年重新修訂并于2006年3月頒
布執行。
EN 1836為歐盟生理保護設備指令89/686/EEC所附屬的一個標準,有關太陽鏡及太
陽架的要求同EN 166及EN170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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