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紫外線地坪漆
一、組成:
本品為雙組份地坪涂料,其中組份一是由高固體專用耐紫外線地坪樹脂,顏料、體質顏料、助劑和少量活性溶劑組成,組份二為專用地坪固體劑。
二、特性及用途:
本產品為自干型地坪涂料,它具有優異的附著力和良好的耐水、耐堿、耐酸、耐磨、耐腐蝕、耐紫外線等性能。它與工業地坪專用封閉底漆專用地坪膩子配套性極好。是理想的地面裝飾涂料,適用于水泥地面,木地板,金屬及玻璃鋼表面,起裝飾和防腐作用。
三、技術指標:
項目 指標
漆膜外觀 平整、平均
細度(組份一)μm ≤25
干燥時間(h)
表干 ≤4
實干 ≤24
柔韌性mm ≤2
沖擊強度cm ≥50
硬度(23±1℃48h后) ≥0.5
耐水(蒸餾水中浸泡)168h 無變化
耐酸(23±1℃0.1NHSO浸泡)72h 無變化
耐堿(23±1℃0.1NaoH浸泡)72h 無變化
耐鹽霧級300h ≤2
耐濕鹽級300h ≤1
四、施工要求:
1、本品應按規定組份進行配比,用多少配多少,配后應在8h內用完。施工配漆配比量要準確,否則影響產品性能。
2、稀釋用專用稀釋劑。
3、本品刷涂、滾涂刮涂均可。
4、水泥地面必須充分干燥、清潔。自然干燥(23±1℃濕度50±5℃)24h后方可涂刷下遍。
五、貯存和運輸 :
1、本品應貯存于清潔、干燥、密封的容器中。
2、本品存放應保持通風、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應隔絕水源,遠離熱源。夏季溫度過高設法降溫。
3、本品在運輸時應防止日光爆曬,并符合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
4、本品在符合儲運條件下,自生產之日起,有效儲存期為一年,超過儲存期可按本標準規定的項目進行檢驗,如符合要求仍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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