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巡更管理系統在社會治安中的應用,可以及時準確的控制巡邏人員是否及時到位,在*一時間內發現不安全隱患及不法分子的不法行為,及時處理。既可以根據巡更器內的數據進行評估巡更人員的工作質量,又可以作為年終巡更人員工作總結提供一份準確的證據。
做為管理者,只需在一段時間之后,將巡更器收回通過通訊座將巡更器內的信息讀出。通過軟件可以查看巡更人員是否準時到位。
以石家莊市公安系統為例: 全市共有62個派出所,每個派出所設15個巡更器,設30個巡更點,巡更點的分布要求全面論證,科技規劃,合理的分布,主要覆蓋轄區內主要街道和重點要害部位,*大限度的消除巡邏的“盲點”,巡更點的設置要安全隱蔽,減少人為破壞,有條件的派出所可以指導責任區內有條件的單位和居民小區因地制宜的建立簡單實用內部電子巡更系統,提高自身防范水平。
所示:圖中巡邏地點代表該地點設有巡更信息鈕,控制室內設有電腦,打印機,巡更通訊座各一臺。巡更人員手持的巡更器若干個,巡邏地點設信息鈕若干個。巡更人員平時手持巡更器巡視檢查,當管理員要查詢數據的時候只需將巡更器收回控制室里的通訊座讀取數據,讀取之后的數據保存在控制室內的電腦里,以備以后調用或查詢使用。
電子巡更系統投入使用,各分局和派出所科技合理的設定巡邏路線和巡邏時間,做到重點部位24小時不失控,值班民警每天對設定的路線開展治安巡查,并到巡更點進行采集數據,科技合理的設定巡查路線。群防人員的巡邏由民警帶領、車巡與步巡相結合,對易發案部位在重點時間段要適當的加大巡邏密度。堵塞防范漏洞,努力避免可防性案件的連續發生。
因為民警的高頻率的巡邏,從一定程度上講也是減少犯罪的一種有效手段,可將諸多不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而軟件對歷史記錄可以進行長期保存,該記錄可作為巡邏人員巡邏時間,路線,部位及次數的數據為依據,結果可以納入對民警同志的考核和等級化管理。
因為該歷史記錄的存在又可對巡查期間發現的預防犯罪,和抓獲現場違法犯罪分子的,要給予適應的獎勵,對于被動應付的,工作不負責,導致案件發生的,可以依據歷史記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軟件的遠程傳遞歷史數據,又可以實現遠程長距離的數據傳輸,使上級領導(如分局)可以在遠距離的了解其下級部分(各派出所)的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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