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們對玩具的安全性日益關注,歐盟頒布了新的玩具指令2009/48/EC,旨在應對不斷變化的玩具安全問題,并提升執(zhí)法力度和有效性。該指令于2009年6月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fā)布,除化學要求將于2013年7月生效外,其他部份巳于2011年7月生效。
現(xiàn)行的歐盟玩具指令88/378/EEC于20多年前開始實施。在過去的20年中,玩具產(chǎn)品發(fā)生了巨大變化,現(xiàn)行指令中要求的8項受限制可溶性重金屬巳不能滿足玩具安全的需要。在新的指令中,受限制的可溶性重金屬大幅增加至19項。
適用范圍:
1. 油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層和類似的涂層;
2. 聚合材料和類似材料:無論是否有紡織物增強的層壓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紡織物;
3. *大質量不超過400 g/m2的紙和紙板;
4. 天然或合成紡織物;
5. 玻璃/陶瓷/金屬材料:用于電氣連接的鉛焊劑除外;
6. 其他可浸染色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纖維板、硬質板、骨頭和皮革);
7. 會留下痕跡的材料(鉛筆中的石墨材料和鋼筆中的 液體墨水);
8. 軟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粘土和凝膠;
9. 顏料:包括呈固態(tài)或液狀的指畫顏料、清漆、生漆、釉質粉和類似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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