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位無線報警器使用說明書
一.功能介紹:
·**哨位無線報警器(以下簡稱:報警器)設有單個緊急按鈕,分別代表3種不同的警情代碼。(可訂做為三或四個緊急按鈕)
·報警器開關信號輸出,開關信號輸出時間可調。(1分鐘、2分鐘、4分鐘)
·報警器增加遙控功能,可實現30米內遙控報警。(選配)
·報警器可裝配備用電池組,供斷電使用。(選配)
·可與多種YTB-9508TB系列的主機聯網使用。
·無線發射距離1000~8000米。(視環境而定)
二.部件名稱
⑴天線 ⑵運行指示燈 ⑶發送指示燈
⑷布防指示燈 ⑸緊急按鈕 ⑹指示燈插座
⑺報警開關信號時間選擇 ⑻編碼按鈕 ⑼緊急按鈕插座
⑽報警開關信號端口 ⑾變壓器插座 ⑿備用電池插座
⒀無線發射模塊及天線連接端
三.使用方法:
⑴將報警器掛裝于適當的地方,裝上天線,交流電源插入市電,打開直流備用電源開關,根據用戶需要,設定好報警開關信號輸出時間1分鐘、2分鐘、4分鐘(圖示7)。
⑵先對報警器與主機進行編碼操作(詳見主機說明書),是在主機設置在編碼狀態時,給報警器通電,運行指示燈閃亮后,按下報警器的編碼按鈕(圖示8),主機發出一聲響即編碼成功。
⑶分機通電源運行指示燈閃亮,分機進入運行狀態。根據不同警情發生按下相應的緊急按鈕,分機發送指示燈閃亮,報警器即通過發射模塊向主機發報警信號。主機收到信號后發出語音報警,并顯示分機的地址編號和警情代碼,報警器開關信號輸出端口(圖示10),按所設定的時間輸出開關信號。
⑷報警器采用周期發射的方式工作,發射2秒,間歇3秒,再發射2秒,為避免影響發射功率,發射期間,開關信號無輸出。
⑸可選配遙控器,在有效范圍內按遙控器對報警器的各警情進行遙控報警。
四.注意事項:
1.報警器在通電工作前,要先裝好天線,以保護和維持報警器正常工作。
2.報警器所編號碼,主機要對此號碼布防,當主機收到此號碼的報警信號才能報警。
3.定期進行例行試驗,發現故障及時排除,以免有警情不報警。
4.電源電壓波動范圍不得超過規定要求,方能保證報警器正常工作及機器的安全。
5.定期檢查內置直流備用電池(選配)是否正常,以免停電時不起報警作用。
6.當報警器出現周期性間歇報警時,可能是所連接的緊急按鈕出現短路,應及時給予排除,恢復正常工作。
7.報警器安裝的場所是高層鋼筋水泥建筑、金屬結構、地下室,采用較多的金屬材料裝修的場所時可能要影響發射信號傳輸效果,建議將發射天線引到室外,或采用室外天線(另購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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