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貨物進行貨物保險投保時,通常是填制一張投保單,經相關公司接受后就開始生效。保險公司出立保險單以投保人的填報內容為準。填報時要明確以下內容:
1)填寫投保單。投保人應詳實、清楚地填寫投保單的各項。
2)被保險人欄目要按保險利益的實際有關人稱謂的全稱填寫。
3)貨物名稱應填寫具體名稱,一般不要籠統填寫。
4)保險金額,一般按照發票金額10%加成計算,加成比例不得超過30%;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可按發票金額或發票金額加運費投保。
5)運輸工具,如是輪船運輸,應寫明船名,需轉運的也要寫明確。
6)開航日期,有確切日期,要填寫具體日期;無確切日期則填上約于X月X日。
7)提單或運單號碼,航程或路程應按實際填寫。
8)承保險別,要將需要投保的險別明確填寫清楚。
9)貨運險投保日期,應在船舶開航或運輸工具開行之前
進出口貨物保險索賠注意事項
1、損失通知:當被保險人獲悉或發現保險貨物遭損,應馬上通知保險人,以便保險人檢驗損失,提出施救意見,確定保險責任,查核發貨人或承運人責任。延遲通知,會耽誤保險人進行有關工作,引起異議,影響索賠。
2、向承運人等有關方提出索賠: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貨時發現貨物明顯受損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險公司報損外,還應立即向承運人。受托人以及海關。港務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當這些損失涉及承運人。受托人或其他有關方面如碼頭。裝卸公司的責任,應立即以書面向他們提出索賠,并保留追償權利,必要時還要申請延長索賠。
3、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保險貨物受損后,作為貨方的被保險人應該對受損貨物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特別是對受損貨物,被保險人仍須協助保險人進行轉售。修理和改變用途等工作。因為相對于保險人而言,被保險人對于貨物的性能。用途更加熟悉,因此,原則上殘貨應由貨方處理。
四、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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