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美辰出場費/代言費報價
潘美辰出場費(/場): 15萬
潘美辰代言費(兩年): 50萬
潘美辰合作經紀人是張葉:13524211195
潘美辰合作經紀公司是:源之億明星策劃
以上潘美辰出場費、代言費均為參考報價。潘美辰商演出場費會受活動類型、演出時長、工作內容等因素影響;潘美辰廣告代言費與藝人知名度、影響力等有關,在不同時間段價格可能有所波動。
潘美辰個人簡介
1987年2月份,潘美辰參加*屆臺灣青年創作歌謠比賽奪得演唱組第二名,期間創作的歌曲《悔》之后成為了同公司師姐方季惟在歌壇的代表作。
1988年9月份,潘美辰推出個人*張專輯《不要走不要走》,銷售量達32萬張,創造了臺灣地區女歌手當時的唱片銷售記錄;該年12月份,奪得臺灣中時晚報年度新人獎;該年,潘美辰與方季惟一同加入藍白唱片于歌壇發展。
1989年3月份,潘美辰推出第2張個人音樂專輯《是你》;該年8月份,潘美辰的第3張個人專輯《拒絕融化的冰》發行,其中的歌曲《拒絕融化的冰》則連續三十周進入金曲龍虎榜。
1990年1月份,潘美辰演唱的歌曲《我想有個家》奪得*屆金曲獎年度*佳歌曲獎;該年2月份,潘美辰發行第4張個人音樂專輯《你就是我唯一的愛》。
1991年2月14號,潘美辰參加了中國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演唱歌曲《我想有個家》;該年4月份,潘美辰推出第6張個人音樂專輯《不懂愛的人》;該年7月份,開始在中國大陸舉辦個人巡回演唱會。
1992年1月份,潘美辰推出第7張個人音樂專輯《失去了你我什么都沒有》;該年3月份,潘美辰擔任葉倩文粵語專輯《關懷》的制作人,這也是她*次擔任專輯制作人;該年11月份,潘美辰發行第8張個人專輯《用心愛你》;該年,潘美辰自行組成音樂經紀公司樂之殿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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