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材進口報關清關
用途申報
中藥材進境時,申報為“藥用”的中藥材,應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藥材目錄的物品。海關按照《進出境中藥材檢疫監督管理辦法》進行檢疫及監督管理。
申報為“食用”的中藥材,即“藥食同源,既是藥品又是食品的物品”(參見“《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其檢驗、檢疫及監督管理按照海關總署有關進出口食品的規定執行。
中藥材進口報關時需要提供的手續資料
中藥進口前需準備單證前需準備單證有進口貨物報關單、原產證、植物衛生檢疫證、裝箱單等等這些,具體資料可根據多進口的那個藥材是什么。以及加工方式等等來。
溫馨提示:發貨前必須用中性袋子打好包裝,以防包裝不善,導致貨物破損滅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中藥材在運輸途中容易受潮,發貨前一定要做好防潮措施。
中藥材進口流程
1.國外發貨人備好貨后,合作雙方簽署運輸代理合同;
2.貨物發運前做好出口所需的三證和裝箱單及商業發票;
3.代理公司根據貨量和時效要求安排空運或海運訂艙,上門提貨、裝柜(海運建議裝小柜);
4.中藥材發貨地至目的港;
5.中藥材到達目的港換單提柜、繳稅、放行;
6.中藥材進口通關后,根據客戶要求安排指定地點交貨。
中藥材進口報關一般貿易代理進口監管條件以及檢疫條件如下:
特別注意事項
除此之外,進口中藥材也應符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相關監管要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其監管職責對進口藥材實施檢驗并簽發《進口藥品通關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