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運返修貨物簡概:
退運返修是指貨物在出口后外商在使用過程中,因故障、質量問題等原因需要退運返修,重新進口的過程。
一、退運返修進口所需資質材料
1.維修情況說明書;
2.維修申請書;
3.收發貨人雙方簽訂的維修協議;
4.之前出口貨物的報關單、箱單、發票、合同;以及現在進口的發票、箱單;
5.進口貨物品質不良貨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6.保證函;
7.免檢證明;
8.代理報關委托書。
二、退運返修進口操作流程:
1. 客戶按照要求提供清關所需文件以及訂艙文件;
2. 訂艙并安排海運或空運到達目的地港口;
3. 向海關提出退運返修申請;
4. 海關對申請進行審批包括對貨物質量問題或不良情況進行核實;
5. 海關審核通過后,安排報關操作;
6. 海關出保證金,單抬頭申報,客戶需在單一窻口自行繳納保證金
7.海關審核通過后,貨物即可放行;
8.安排拖車提貨,派送至客戶倉庫;
9.進口報關單日期起半年之內,貨物需復出口出去,若不能在半年之內完成維修,需提前打情況說明書向海關申請延期;
10.維修貨物復出口后提供復出口裝箱單,發票,合同,報關單向海關申請退保證金手續。(備注:如若在半年內不能完成維修且無申請延期的保證金轉稅金不予退還);
11.保證金自申請之日起約7-10工作日退還至原繳保賬戶。
三、退運返修進口注意事項:
1. 退運返修涉及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的審批和監管,需了解相關法律法規;
2. 所需資料需提前準備齊全,以免延誤重新進口;
3. 退運返修運輸需遵守國際運輸規定,以免出現意外情況;
4. 關注政策變化并及時調整操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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