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退運返修所需單證
1、《退運申請報告》及有關情況說明;
2、收發貨人雙方簽訂的退運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
3、已報關貨物的原報關單正本、報關委托書,以及合同、裝箱單、發票、載貨清單等相關單證;
4、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退運的,應當提交國家質檢總局審核合格的檢驗鑒定機構出具的原進、出口貨物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5、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退運貨物,還應提交國稅部門出具出口未退稅或已補稅的證明;
6、入境貨物通關單、檢驗檢疫證書(包括境外商檢機構驗證)及其他進口環節應提交的監管證件,如不具備,應說明原因;
7、其他海關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單證。
​三、退運返修流程
1、準備提貨單以及其他報關資料(退運申請、退運協議、裝箱單…)
2、從港口運輸到目的港(一般是走海運)
3、想需要進口目的港海關申報
4、向海關繳納退運維修保證金(保證金一般是等于關稅+增值稅稅額,6個月內復出口申請退還)
5、海關放行后提貨到工廠或者保稅倉
6、及時安排退件維修,一定要注意時間是在6個月內要復出口
7、海關出口方放行后可以申請退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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