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油畫進口報關需要提供哪些單證資料?
1、裝箱單
2、發票
3、合同
4、提/運單
5、藝術品進出口許可證書
6、代理報關委托協議(電子)
7、其他海關要求提供的相關單證資料(保單/原始發票/拍賣記錄等)
美術品進出口單位應當在美術品進出口前,向美術品進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報送以下材料:
(一)美術品進出口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二)進出口美術品的來源、目的地、用途;
(三)藝術創作者名單、美術品圖錄和介紹;
(四)審批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歸類申報注意事項
1.稅目97.01不適用于成批生產的鑲嵌畫復制品、鑄造品及具有商業性質的傳統工藝品,即使這些物品是由藝術家設計或創造的。
2.已裝框的油畫、粉畫及其他繪畫、版畫、拼貼畫及類似裝飾板,如果框架的種類及價值與作品相稱,應與作品一并歸類。如果框架的種類及價值與作品不相稱,應分別歸類。
價格申報注意事項
1.運保費申報
繪畫作品往往價值極高,在運輸和使用環節較易損壞,因此可能需要對商品進行特殊包裝和處理,知名繪畫作品往往還需進行單獨投保,在申報過程中要注意不漏報、錯報運保費。
2.無成交價格貨物的價格申報
對于境外所有方贈送的無成交價格繪畫作品,無實際成交價格的,填報貨值、單位貨值。易貨貿易、寄售、捐贈、贈送等不存在成交價格的進口貨物,海關與納稅義務人進行價格磋商后,按照本辦法第六條列明的方法審查確定完稅價格。
3.傭金及經紀費的申報
部分繪畫作品是由境內購買方通過拍賣或經紀公司采購獲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以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時,未包括在該貨物實付、應付價格中的下列費用或者價值應當計入完稅價格:(一)由買方負擔的下列費用:1.除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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