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測范圍
檢測范圍為:碼頭及引橋段全線,范圍內所有基樁梁靠船構件面板面層附屬設施等進行普查。
(1)要求對各構件部位進行定位編號。
(2)要求對受損構件(裂縫砼剝落露筋斷裂缺損等現象)采用文字圖示和照片形式進行詳細描述,照片要求按順序編號掃描彩色打印成文本附件,嚴禁粘貼。
(3)對有裂縫的構件要求判明其裂縫的性質(表面縫或深層縫或貫通縫),并要求使用帶標尺的放大鏡測出裂縫寬度。
(4)要求對碼頭構件混凝土強度(包括芯樣強度法及回彈法)混凝土碳化鋼筋分布和保護層厚度鋼筋的銹蝕程度進行檢測。
(5)要求對所有構件腐蝕介質調查。
(6)選取檢測范圍內總樁數的10%作為樁基低應變檢測對象。
(7)混凝土結構耐久性檢測。
(8)對碼頭進行載荷試驗。
(9)其他
若頭的結構圖紙,則需對碼頭結構進行測量,并提供:
①碼頭上部結構各構件(橫梁縱梁面板靠船構件水平撐等)尺寸的測量;樁基型式斷面尺寸樁長樁斜度及扭角的測量。
②各構件主筋箍筋的直徑數量的檢測;
③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測量。
2.檢測及評估依據
⑴《水運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觀測技術規范》(JTS 235-2016)
⑵《水運工程測量規范》(JTS 131-2012)
⑶《水運工程地基基礎試驗檢測技術規程》(JTS 237-2017)
⑷《水運工程混凝土結構實體檢測技術規程》(JTS 239-2015)
⑸《水運工程混凝土試驗規程》(JTJ 270-1998)
⑹《碼頭附屬設施技術規范》(JTS 169-2017)
⑺《港口水工建筑物檢測與評估技術規范》(JTJ 302-2006)
⑻《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TS 257-2008)
⑼《碼頭結構設計規范》(JTS 167-2018)
⑽《水運工程地基設計規范》(JTS 147-2017)
⑾《港口碼頭結構安全性檢測與評估指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