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燈具產品是不需要注冊歐盟能效標簽:
1、光通量小于30lm的燈和LED模塊;
2、電池供電的燈具和LED模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產品:手電筒,手機,玩具,僅使用電池工作的臺燈,騎自行車的臂帶燈,太陽能庭院燈等;
3、應用目的不是照明的燈具和LED模塊。
例如:
1)在化學或生物過程中作為一種媒介發出光(例如,農藥化、光動力療法、園藝、寵物護理、防蟲產品);
2)我圖像采集和圖像投影(如照相機手電筒、復印機、錄像放映機);
3)加熱(如紅外線燈);
4)信號(如機場燈)。
4、具有特殊功能的燈
1)有效紫外功率大于2mW/klm的特定光源,預期用于需要深UV的應用;
2)旨在用于殺菌(破壞DNA),旨在用于消毒或捕蠅,或生產臭氧的光源;
3)旨在用于珊瑚蟲;用于皮膚美黑的FL、HID光源;旨在用于植物照射的光源;
4)實驗室使用的標準燈,旨在用于光學定標;光敏患者使用的特殊燈。
5、特殊環境使用的光源和獨立控制裝置。燈具產品發亞馬遜歐洲站雙清包稅
例如:
1) 爆炸性環境中,應急時候使用;
2)交通工具(車,船,飛機等)上使用;
3)信號燈(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鐵路,海上或空中交通信號,交通管制或機場燈)
6、功率P≤13W的雙端熒光燈 T5管;
7、自行車及其他非機動車輛的光源及獨立控制裝置
8、圖像捕獲和圖像投影用燈(包括但不限于影印,印刷等);
9、旨在用于高色溫場合色溫大于7000K的HID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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