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包括各種金屬鍍層及合金材料及制品)。
二、基本要求
金屬材料及制品應符合GB 4806.1的規定。
2.1原材料要求
a、金屬材料及制品中食品接觸面使用的金屬基材,金屬鍍層和焊接材料不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b、金屬基材和鍍層等材料成分應與產品所標識成分或牌號的相應成分一致。
c、不銹鋼食具容器及食品生產經營工具設備的主體部分應選用奧氏體型不銹鋼、奧氏體.鐵素體型不銹鋼、鐵素體型不銹鋼等不銹鋼材料;不銹鋼餐具和食品生產機械設備的鉆磨工具等的主體部分也可采用馬氏體型不銹鋼材料。
三、其他
3.1遷移試驗
遷移實驗應按GB 31604.1和GB 5009.156的規定執行,附錄A中有遷移試驗特殊要求的除外。
3.2特殊使用要求
a.金屬材料和制品(鍍錫薄板容器除外)中,食品接觸面未覆有機涂層的鋁和鋁合金、銅和銅合金,以及金屬鍍層不得接觸酸性食品。
b.未覆有機涂層的鐵基材料和低合金鋼制品不得長時間接觸酸性食品。
四、定制化品控測試(下單前請聯系我們的客服改價)
請在下單前和我們的客服人員溝通,并提供產品圖片或規格介紹,我們將根據您的需求,為您推薦測試項目和標準,方便您在線下單。測試資質、服務周期、送樣量視測試項目及其標準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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