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標志的指令
近年來,在歐洲經濟區(歐洲聯盟、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成員國,瑞士除外)市場上銷售的商品中,CE標志的使用越來越多,CE標志加貼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衛生、環保和消費者保護等一系列歐洲指令所要表達的要求。 截止1997年12月,歐共體發布的實行CE標志的指令如下:
機械指令、低電壓指令、電磁兼容指令、建筑材料指令、壓力設備指令、噪聲指令、娛樂游艇指令、電梯指令、防爆指令、醫療設備指令、個人防護用品指令、無線通訊指令、燃氣指令、測量儀器指令。
CE認證要準備的技術文件
1、制造商(歐盟授權代表(歐盟授權代理)AR)的名稱、地址,產品的名稱、型號等;
2、產品使用說明書;
3、安全設計文件(包括關鍵結構圖,即能反映爬申距離、間隙、絕緣層數和厚度的設計圖);
4、產品技術條件(或企業標準),建立技術資料;
5、產品電器原理圖、方框圖和線路圖等;
6、關鍵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單(請***有歐洲認證標志的產品);
7、測試報告 (Testing Report);
8、歐盟授權認證機構NB出具的相關證書(對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
9、產品在歐盟境內的注冊證書 (對于某些產品比如:Class I醫療器械,普通IVD體外診斷醫療器械);
10、CE符合聲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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