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一項開關電源適配器的EMC測試試驗,分為一下幾點
1.制定試驗大綱和測試細則。
試驗大綱通常由用戶方制定,根據被測件的性質、用途、分類提出測試要求,確定試驗的等級、測試的范圍(如頻段、場強等)、使用的標準、被測件的數量、工作的狀態、敏感性監測的方法等,以指導試驗的進行和設計,編寫測試細則,也可作為存檔的資料。
測試細則通常由測試方編寫,根據被測方試驗方案給出的信息及提出的測試項目,安排測試有關事宜,從不具破壞性的傳導發射和輻射發射測試開始,需要處理、剝開電源線或因施加干擾可能導致出現故障以致損壞的抗擾度測試項目通常放在*后進行。對小型測試,只測單臺儀器或摸底測試,可不做數目的測試細則(比如完全按標準進行),但以上安排仍然存在。
2.確定所依據的標準。
可根據產品的分類,按照相應的測試標準進行EMC測試,測試標準中包含兩方面的信息:一是測試要求,它給出產品必須符合或滿足的極限值;二是測試方法,規定了統一的測量儀器指標和測試布置與測試步驟。
3.交換試驗接口信息。
被測件進入實驗室,儀器的布置擺放、監視設備的接入、電源的連接等,均需事先予以安排和準備,特別是一些連接電纜的長度,如被測件與監視設備相連的電纜,必須專門考慮,要有足夠的長度,做傳導測試的電源線需從電纜束中分類出來等,否則無法進行正確的試驗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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