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屋頂防爆空調本空調機由室內機與室外機組成,室內、外機均為防爆產品。室內機主要由隔爆型電動機、本安型控制面板和隔爆型電氣控制箱組成。室外機主要由澆封型防爆壓縮機、熱交換器、防爆四通電磁閥、澆封型壓力開關和隔爆型電動機和隔爆型電氣控制箱組成
青海屋頂防爆空調 安全標準要求
爆炸性危險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遵循電氣防爆標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規定,并由國家授權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批量生產和出售
3、安裝場所
3.1 空調機在下列環境條件能正常工作:
a. 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m;
b. 環境溫度:制冷時,室內17℃~32℃,室外18℃~43℃,
制熱時,室內不高于30℃,室外-7℃~+24℃;
c. 空氣相對濕度:*潮濕月份,月平均*高相對濕度不大于90%;
同時該月份月平均*低溫度不高于+25℃;
d. 具有ⅡA、ⅡB類T1~T4組爆炸性氣體(或液體、蒸汽)的1區、2區危險場所;
e. 具有輕微化學性氣體存在的環境;
f. 無劇烈振動和沖擊的地方;
g. 無灰塵和水浸襲的清潔環境中。
青海屋頂防爆空調
具體防爆電氣產品標準的控制)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具體防爆電氣產品在沒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情況下,應制定企業標準。該企業標準須報當地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產品標準是產品設計、開發、生產、驗收的依據。產品標準在充分考慮顧客要求、法規規定和安全標準要求的基礎上,還應考慮技術的先進性、經濟的合理性和對環境的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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