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
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注意:PBDE正確
的中文名稱是指多溴二苯醚,多溴聯苯醚是錯誤的說法)共6項物質,并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0.1%。根據歐盟WEEE&RoHS指令要求,CES是將產品根據材質進行拆分,以不同的材質分別進行有害物質的檢測。一般來說:
·金屬材質需測試四種有害金屬元素如(Cd鎘/Pb鉛/Hg汞/Cr6+六價鉻)
·塑膠材質除了檢查這四種有害重金屬元素外還需檢測溴化阻燃劑(多溴聯苯PBB/多溴聯笨醚PBDE)
·同時對不同材質的包裝材料也需要分別進行包裝材料重金屬的測試(94/62/EEC)
以下是RoHS中對六種有害物規定的上限濃度:
鎘:小于100ppm
鉛:小于1000ppm
鋼合金中小于3500ppm
鋁合金中小于4000ppm
銅合金中小于40000ppm
汞:小于1000ppm
六價鉻:小于1000ppm
*高限量指標是:
·鎘:0.01%(100 ppm);
·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0.1% (1000 p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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