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瓜干進口清關
清關相關手續
清關公司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植物保護檢疫局關于烏茲別克斯坦甜瓜干輸華檢驗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烏茲別克斯坦甜瓜干進口: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植物保護檢疫局關于烏茲別克斯坦甜瓜干輸華檢驗檢疫要求議定書》。
二、允許進口產品
烏茲別克斯坦輸華甜瓜干是指用烏茲別克斯坦境內種植的甜瓜(Cucumis melon L.)為原料,經挑選、清洗、削皮、去籽、干燥等加工工藝制作而成的供人類食用的干果。
三、生產企業要求
烏茲別克斯坦輸華甜瓜干生產企業有責任確保其甜瓜干符合中國食品安全、植物檢疫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烏茲別克斯坦輸華甜瓜干的生產、加工和貯存企業應經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植物保護檢疫局檢查、推薦并擔保,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注冊。
四、植物檢疫要求
    (一)烏茲別克斯坦輸華甜瓜干應符合中國的植物檢疫相關法律法規。
    (二)烏茲別克斯坦輸華甜瓜干不得帶有下列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甜瓜迷實蠅Myiopardalis pardalina、瓜枝孢Cladosporium cucumerinum、黃萎輪枝孢Verticillium albo-atrum、大麗花輪枝孢Vertici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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