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爆破礦車 婁底礦車
煤礦用的爆炸物品運輸車,主要是針對井下運輸爆破施工材料的一共專用爆炸物品運輸車,利用礦井下的軌道,在軌道上行走,從而達到可以運輸爆炸危險品的運輸做用,把火工品運輸到不用的爆破點,然后由專業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爆破。
那么在運輸這些火工品的過程中,會存在很多的危險,其中有一些需要重點注意的地方。地面上采用民爆運輸車輛運輸爆炸物品的時候,應當按照地面的民用爆炸物品運輸管理規定,那么井下運輸爆炸物品,也是需要按照相應的規定,來在井下運輸爆炸物品的。首先需要的就是具體的存放爆炸危險品的運輸工具-礦用可移動式炸藥運輸車
那么該產品需要符合的要求都有哪些那
1:存放爆炸危險品首先就需要有《防爆檢測報告》,還需要有《防靜電檢測合格報告》和《公安檢測報告》,還要根據礦井的開采產品的不同,配有相應的《礦安證》或者是《煤安證》,之后是產品的專利,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資料,都需要配備齊全。
2:井下運輸民爆物品要求。存放爆炸物品的存放容器內部需要帶有防靜電處理措施和在有蓋,且封閉的防爆箱內才可以。并且要求產品的外部,帶有爆,或者是危險品,火工品等標識和字樣,產品的樣色在井下放置應當醒目,并且易于發現。
1:每班發車前,應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的車閘等
2: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3: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4:雙軌巷道乘車場設信號區間閉鎖,人員上下車時,嚴禁其他車輛進入乘車場。
以上的相關規定都可以有效的避免產生危險,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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