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中心供氧系統
醫用壓縮氣體和真空的終端組件
醫用壓縮氣體和真空的終端組件分為醫療空氣、器械空氣、醫用真空、醫用氧氣(含富氧空氣)、醫用二氧化碳、醫用氮氣、醫用氧化亞氮、醫用氧/氧化亞氮、醫用氦/氧等終端組件。
終端組件應包括如下部件:
(1) 終端插座:應包括一個特定醫用氣體的專用接口和一個專用識別口;
(2) 終端確認止回閥:僅當終端組件插入特定的醫用氣體專用插頭后,該閥才會打開,拔出此專用插頭該閥應自動關閉,停止氣體供應;
(3) 終端維護閥(真空終端組件除外):手動或自動均可。該閥保證本終端組件維修時不必關閉供氣管道;
(4) 終端底座:終端組件中與供氣管道系統連接的部分。
不同氣體的終端組件在安裝、使用和維修時均應具有不可互換性。每種終端插座所包含的專用氣體識別口也應具有不可互換性。
終端組件的材料應滿足:
(1) 與氣體接觸的材料應能對潮濕和周圍材料抗腐蝕,并在-20℃-60℃的溫度范圍內與相應的醫用氣體不產生有火災危險、危害、毒性或腐蝕性物質;
(2) 彈簧、張力零件、與醫用氣體接觸的易磨損零件不應采用電鍍件;
(3) 與醫用氣體接觸的非金屬部件、密封材料和可能使用的潤滑劑,其自燃溫度不應低于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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