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原名莽吉柿,原產于馬來半島和馬來群島,在東南亞地區如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緬甸栽培較多。山竹營養豐富,在熱帶地區一年四季都盛產新鮮的水果,但被人稱為‘果后’的山竹每半年只產一次。在氣候溫和的北美和歐洲,人們對山竹幾乎聞所未聞,而在熱帶雨林地區,山竹卻家喻戶曉,人們稱其為‘果中之后’和 ‘上帝之果’。除了本身味道甜美之外,另一個主要原因是在古時東南亞醫藥中所擔當的角色,傳統上,山竹被人用來控制發燒的溫度及防止各種皮膚感染。而研究表示,山竹的果皮或外皮都蘊含豐富的Xanthone,不但具備抗氧化能力,也有助增進免疫系統健康,令人身心舒暢,整個山竹都有用,故深受人們推崇。
山竹進口的具體操作事宜:
HS CODE(海關編碼):0804503000
關稅:15% 增值稅:9%
進口的具體流程:
1、進口企業向海關辦理水果收貨人備案,取得進口水果資質。
2、查看擬進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許進口水果名錄之內,具體可參考海關總署網站《獲得我國檢驗檢疫準入的新鮮水果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
3、如果擬進口的水果在允許進口水果名錄之內,應注核實擬進口口岸是否有進口水果資質,目前獲得進境水果指定口岸資質的可以進口我國允許的所有進口水果品種。
4、進口水果之前,應辦理檢疫審批并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需要的資料:
1、原產地證、植檢證、衛生證
2、食品發貨人備案號
3、境外廠商注冊編號
4、食品收貨人備案號
5、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6、箱單、發票、合同、提單
進口水果注意事項:
1、水果應來自指定的產地、果園和包裝廠。
2、水果包裝箱上應標注或有標識注明水果名稱、產地、包裝廠名稱或代碼。
3、水果品種應與許可證許可的內容相符,數量不得超過許可的數量,不得夾帶未經審批的水果種類。
4、水果應不帶土壤、枝、葉以及中國關注的病、蟲、雜草等危險性有害生物。
5、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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