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退運一般指的是海關進口貨物直接退運管理辦。一般退運貨物是指已辦理申報手續且海關已放行出口或進口,因各種原因造成退運進口或退運出口的貨物。那海關是如何退運的呢?
在申請直接退運的時候,我們應該按照以下步驟走:
1.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現場海關遞交《直接退運申請書》及有關申請材料;
2.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海關做出準予直接退運的決定;
3.申請人持批準書按照先申報出口后申報進口的順序向現場海關申報。
以上就是關于海關退運流程相關內容。而對于已出口需退運的貨物,首先會考慮保稅加工區的模式來操作,因為保稅區視同于境外,所以沒有進口報關的方式那么繁瑣、復雜,貨物在保稅區內即可完成加工、維修、包裝、貼標等簡單的工序。
進口退運貨物清關需要哪些材料?
1:出口時的全套清關單據復印件(發票裝箱單報關單,核銷單)
2:出口貨物未核銷退稅的要提供正本的未核銷報關單,核銷單和國稅局出具的未退稅證明(正本)
3:如已退稅的,要提供國稅局提供的已補稅證明
4: 原產地證明復印件如沒有則要提供外經貿出具的原產地證明
5:全套正常的進口材料
6: 注意與原來出口的資料必須完全符合
7: 退運貨物的說明情況交海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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