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打磨廢水/拋光研磨廢水
一般環評辦理流程分為以下步驟:
一,立項
1.編制工程項目書。
2.攜帶工程項目書到所在區經濟發展局申請項目立案(去之前先詢問立案所需材料)
二,環評
1.備案完成后,帶備案材料到當地環保局辦理環評。如果只需要環評報告,企業可以獨立填寫,基本不產生成本;如果需要制作環評報告,環保局會推薦幾家合格的評估機構,幫助完成報告的編制和環評中的工作,選擇環評機構會產生成本。
2.選擇環評機構簽訂合同,費用一般視投資金額而定。
3.環評機構參觀現場,企業提供環評所需的所有信息和細節(生產工藝、各種原材料細節和年用量、儲存方法、廢物處理方法、原材料成分等。此外,是否有噪音,如何解決;是否有工業廢水,如何處理;是否有廢氣有害氣體,如何處理;是否有廢渣,如何處理;如何處理各種工業廢物等。
4.環評機構根據項目項目使用的各種設備、原材料和輔助材料,編制項目所在地周邊空氣環境檢測的具體內容(如噪聲、臭氣濃度、非甲烷總烴、VOC等)、檢測頻率(檢測幾天、每天檢測幾次等)、檢測點(廠區周邊設置多個檢測點),企業將環評機構出具的檢測內容帶到環境監測站或第三方檢測機構申請檢測。
5.拿到檢測報告后交給環評機構。
6.從環評機構取回調查表,到附近居民家中,周邊企事業單位進行家庭調查。環評機構對調查份數有一定要求,調查結果可交回環評機構。
7.危險廢物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應與相應的環保處理企業簽訂合同。
8.委托環評機構編制環評報告;項目信息公示(報紙、網絡);組織專家評審會;根據專家意見修改環評報告;修訂后的環評報告上報市評估中心,評估中心出具技術評估報告;經區環保局批準,環保局*終會下發批準文件,項目可以開發建設。
9.開工建設,項目投產。
10.項目正常生產后,到所在區環境監測站申請環保驗收。
11.驗收合格后,整個環評過程結束,如驗收不合格,將再次整改直至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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