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舊機電產品?
1、已經使用(不含使用前測試、調試的設備),仍具備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
2、未經使用,但是超過質量保證期(非保修期)的;
3、未經使用,但是存放時間過長,部件產生明顯有形損耗的;
4、新舊部件混裝的;
5、經過翻新的。
近年來我國進口音響設備越來越多,對于二手音響也同樣有進口的需求,下面是我司近期為客戶代理進口的舊音響設備部分單證。
舊機電產品進口申報前三步驟
STEP1
進口舊機電產品前應確認具體進口貨物的“申報名稱”和HS編碼,同時對照查閱相關文件,確實進口貨物是否為“禁止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內產品。
STEP2
如進口貨物已列入《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措施清單》管理措施,則應在入境前在起運地或中轉地實施裝運前檢驗,取得裝運前證書后方可起運;如進口貨物未列入《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目錄》的以及不在《監管措施清單》內的可以進口,無需實施裝運前檢驗,僅實施口岸查驗和目的地檢驗。
STEP3
舊機電設備到港后,憑裝運前檢驗證書或舊機電產品進口聲明向主管海關進行備案申報。
舊音響到港后進口報關流程:
1、安排換單手續
2、進口報關報檢
3、海關審價—出稅—繳稅
4、查驗,現場海關放行
5、屬地目的地查驗
6、貨物可以正常使用
進口舊音響注意事項:
1.進口審價:不是說采購價多少就按照采購價來征稅,舊機電產品進口海關都會按新產品的價格來算殘值的。
2.進口查驗:機電產品上的牌子型號必須齊全,電壓也要符合國內標準。
3.商檢調離:舊機電產品一般都會去*終使用地檢驗設備,檢驗合格才能使用,注意!目的地沒檢驗合格之前不能使用,不然會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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