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預包裝食品?
預包裝食品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預先定量包裝以及預先定量制作在包裝材質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或體積的食品。例如白酒、奶粉、酸奶、大米、茶葉等。
您若是打算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僅需申請:
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信息采集表,
即可。
經營場所范圍推薦:
1、商場超市:經營場所內采取統一管理、集中收銀、分區銷售食品、日用品、服裝等,以零售為主,食品經營區域面積不小于200㎡。
2、便利店:經營場所內采取收銀臺統一結算,銷售食品、日用品等,店面有明顯的統一連鎖品牌形象,以零售為主,食品經營區域面積小于200㎡。
3、食雜店:經營場所內以零售日用品、休閑食品為主,無明顯品牌形象,非連鎖,食品經營區域面積小于200㎡。
4、食品自動售貨銷售:經營場所主要為辦公場所,主要業務為通過在其他場所如商超、學校、醫院等設置自動售貨機零售食品。
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將第三十五條*款修改為:“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如有相關需要,歡迎您隨時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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