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幾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人們對綠色食品和健康食品的呼聲越來越高,保證食品的安全須從源頭開始,從原料的生態環境著手。
HACCP體系是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體系作為*經濟、*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體系在國內、國際范圍內被廣泛接受,主要是對食品企業中的微生物、化學和物理危害進行安全控制。
為了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整體水平,認監委于2021年7月30日發布了 “關于發布新版《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新版《HACCP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為過渡期。
新版實施規則與舊版的對比變化如下:
認證依據變化
1、舊版實施規則中認證依據為:GB/T 27341-2009以及認證補充要求1.0和GB14881-2013。
2、新版實施規則認證依據變為: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要求(V1.0)
注:適用時,為滿足進口國(地區)的需求,認證機構可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制定的《食品衛生通則》作為補充的認證依據。
變化解讀:新版實施規則在融合了GB/T27341和補充要求的基礎上,增加了附錄A 規范性附錄-企業良好衛生規范要求,其中包括通用要求和特殊行業的相關要求,取消了GB14881-2013作為認證依據的內容。
審核員對同一現場審核次數要求變化
1、舊版實施規則5.3.1:同一審核員不能連續兩次在同一生產現場審核時擔任審核組組長,不能連續三次對同一生產現場實施認證審核。
2、新版實施規則3.4.7.4:同一審核員連續對同一生產現場實施認證審核的次數*多為6次。
注: *階段審核或其他類型的特殊審核不計算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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