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迄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離起運地發貨人*后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后的十五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于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全程是公路貨物運輸的,盜竊和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6其它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聯系人:徐先生 手機號;13434780522(微信同步)QQ 90783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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