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保障公司的安全性,保障工作人員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中開展工作。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有關健康、安全的管理。
3.職責
3.1辦公室安全員負責辦公場所的安全事項及檢測人員安全設施的配備和維修、安全狀態的檢查。
3.2 檢測部負責安全設施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不安全因素的檢查和排除。
4. 程序內容
4.1 公司應采取有效的防護和隔離措施。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測量設備操作規程操作,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這些工作區域。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檢測場所,確需進入的應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專人陪同進入。
4.2 檢測場所應根據需要,配備適當的安全接地、屏蔽等設施。
4.3 檢測場所內可能觸及的帶電物體及其他電氣裝置應有必要的防觸電措施。
4.4 檢測場所應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以及安全設施,保證一旦發生火災時能采取滅火和疏散措施。
4.5 檢測場所根據需要配備防雷擊裝置,如有需定期維護和檢查防其可靠性。
4.6 檢測場所和樣品庫及財務部門應采取防盜措施。
4.7 車輛駕駛員應嚴格執行安全行車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4.8 意外事故的處置:
a) 當員工在檢測工作時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時,公司的任何人員應根據傷亡程度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可先自行進行傷害的預處理。同時可撥打“120”緊接救助電話求助。采取救助的同時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做好善后處理,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b)當出現諸如火災、水災、環境污染等蔓延性災害時,公司的任何人員都有責任、義務和權利采取防止災害蔓延的一切措施。同時應呼救其他人員幫助救助以及可撥“119”火警緊急救助電話求助。采取救助的同時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做好善后處理,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c)當出現或發現危險品及被檢物品損壞、丟失或儀器設備、設施損壞時,當事人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防止出現其他類似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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