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可以用上的知識產權
高企認定中可以用上的知識產權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用綜合評分機制,知識產權是高新企業認定四大評分指標之一,滿分100分,知識產權占30分,企業評分70分以上才能通過認定,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一、哪些類型的知識產權可以用?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企業知識產權采用分類評價方式,I類知識產權可以在下次認定時重復使用;II類知識產權僅限使用一次。其中:
1、Ⅰ類知識產權包含:發明 (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這類知識產權普遍獲取時間較長,但在申請評分上價值也更大。
2、Ⅱ類: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等,其中商標被明確規定不納入考慮。
以上知識產權必須申請在企業名下,在法人或股東名下的不能使用;同一個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的,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其他企業則不能再用了。
二、哪些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可以用?
1、企業自主研發獲得的
2、企業受讓受贈取得
3、通過企業并購、合并等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
三、在申請中的知識產權可以用來申報高新嗎?
高新認定時,知識產權主要統計的是已獲得授權或取得知證書的知識產權。以發明專利申請為例,可大致劃分為:提交申請文件-獲得受理通知書-初步審查通過(保密審查)-公示階段(知識產權申請公告)-實審通過-授權階段-專利繳費-領取證書-定期繳納年費(20年保護期內)-專利失效(轉為公有)等10個階段;高新認定評分只能用“專利繳費”階段到”專利失效”以前階段的專利,其他階段如申請受理、實審階段、授權未繳費階段均不計入評分,因此企業在準備高新知識產權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計算和關注知識產權審批和授權時間,合理規劃,提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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