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聊城市對被評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公司會給予相應的補貼政策,也鼓勵了很多企業要勇于創新,打破陳規,奔向高科技領域中,所以為搶占科技制高點的創新型企業一些稅收優惠,具體如下:
一: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聊城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相應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職工教育經費按照8%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優惠內容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三: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
優惠內容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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