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產品、電池以及一些帶磁性的商品通過海運、空運方式出口到世界各地, 船公司和航空公司一定會要你提供《非危險品保函》和《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非危保函蓋公章自己公司出一份就行了,那么《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要怎么辦理呢?
首先我們來了解下為什么要做《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當貨物在進行航空運輸、水上運輸、公路運輸、鐵道運輸時,為了保證運輸的安全,必須了解貨物的運輸危險性。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就是依據國內外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標準,對貨物的運輸安全性作出鑒定和建議。也就是說,有了這份鑒定書,船公司和航空公司才敢安心運輸你的貨物。
一、《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送樣及注意事項
1、送檢樣品數量:一般要求固體30~50克;液體:50~70毫升。對于個別需要追加試驗的情況會另行通知送樣(如自燃試驗約1kg,固體氧化劑試驗約200g,液體金屬腐蝕試驗約3.5L等),樣品包裝上應標明樣品名稱及送檢單位名稱。
2、須保證所送樣品與真實的出運貨物相一致,檢測中心方可接受委托檢驗,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檢測費用、法律責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戶自行承擔。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完成需要的時間
1、常規狀態下4-5個工作日可完成,加急的時間另算。
2、對于有不明確或有疑問的數據(如大、小鼠口服毒性數據LD50、自發熱物質等),檢測中心有權要求另行檢測(即附加試驗),所涉及的費用由送檢方承擔。
3、《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因各種運輸方式的判定標準不同,每份報告一般只顯示一種運輸方式判定結果;針對同一樣品,也可同時出具多種運輸方式的報告。
四、《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貨物危險性鑒定書》的有效期
檢測報告當年有效。
各種檢測專線:0574-87053653 手機:13884441056 聯系人:沈小姐 QQ:1457890638 郵箱:nbjianc@163.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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