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體系是由ISO化組織的ISO/PC 242能源管理委員會進行制定,是我國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產物。GB/T23331-2009《能源管理體系要求》,于2009年3月11日發布,2009年11月1日實施。該標準借鑒了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的成功模式,結合能源管理的特點和特殊要求,經數十位共同研究制定而成,它為各類組織開展能源管理工作提供了一種有效的能源管理工具。
一、對于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流程大致如下:
1決策與準備
2、范圍界定
3、初始能源評價
初始能源評審包括兩部分內容:
能源管理調查;
能源技術調查。
4、體系策劃
5、能源管理體系文件的編制
6、體系運行
7、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三、企業建立能源管理體系的好處:
1、樹立良好的社會責任形象,為節能減排做出貢獻;
2、有利于企業為今后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做準備,培養能源管理方面的人才,為能源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3、有利于建立節能減排的理念,樹立持續改進的信心,逐步形成節能減排的自律機制;
4、有利于獲得國家各類獎勵及財稅政策支持,如國家對節約每噸標準煤給予250~300 元的政策補貼,前提是組織必須擁有完善的能源管理體系制度;
5、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是投入少的措施,“十二五”期間企業需要在節能技術、管理方式方面作出突破,就需要建立能源管理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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