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鋁是由廢舊鋁和廢鋁合金材料或含鋁的廢料,經重新熔化提煉而得到的鋁合金或鋁金屬,是金屬鋁的一個重要來源。再生鋁主要是以鋁合金的形式出現的。一般廢鋁可熔煉成為可鍛鋁合金、鑄造鋁合金和煉鋼用的脫氧劑。此外,還可用浸出法 和干法 (破碎、篩分和磁選))從浮渣和熔渣中回收小鋁粒。
為規范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的進口管理,推動再生金屬產業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43號),明確自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的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不屬于固體**,可自由進口。
那么進口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呢?
裝箱單、INVOICE、合同、質量證明書/送貨單、裝運前檢驗檢疫證書(提供相關國家原產地證能享受受關稅優惠)
注意:進口再生鋁應符合國家標準《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38472-2019),對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的用途、特征狀態、原料來源、金屬總含量、鋁含量、回收率、包裝等要素分別做出了規定,進口時需對照標準要求如實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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