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內容:
1.光通量:燈具的初始光通量不應小于額定光輸出的90%;
2.光強分布,峰值光強和光束角:
A:光強分布應按照制造商聲稱,
B:峰值光強由制造商或責任銷售商提供時,LED燈具的初始峰值光強應不低于額定光強的75%;
C:光束角值由制造商或責任銷售商提供時,LED燈具的光束角不應偏離超過額定值25%;
3燈具效能:IEC/PAS62717 中規定適用于所有LED燈具,燈具效能應由所測得的光通量除以測得的輸入功率計算得到,燈具效能應不小于燈具效能的90%;
4.色座標:相應的初始和6000H色坐標值應不超過額定色變化范疇;
5.相關色溫:所測相關色溫不應超出制造商或責任銷售商給出的值;
6.顯色指數:對于一個樣本中的所有受試樣品,測得的顯色指數的減少不應大于:對于CRI初始值,額定CRI值的3點;對于2000H試驗時的CRI維持值,額定CRI值的4點;
7.流明維持:如果適宜的元件可靠性數據可得到時,試驗時間可以從6000小時減少2000小時:
8.耐久性試驗:a:溫度循環試驗;b:電源電壓開關試驗:在試驗電壓、電流或功率下,模塊應該接通和短開各30s.
LED燈帶IEC62717報告測試標準 IEC62717報告測試標準
測試內容如下:
1.流明維持率測試(壽命測試);
2.冷熱測試,耐久測試,高低溫循環測試;
3.開關測試(測試次數為壽命的一半);
4.高溫測試(加速測試);
5.流明、光效、發光效率、色溫等相關測試;
LED燈帶IEC62717報告測試標準 IEC62717報告測試標準
IEC已經發布了3個與LED照明產品相關的IEC/PAS性能規范,具體如下:
IEC/PAS 62722-1:2011《燈具性能-1部分:一般要求》;
IEC/PAS 62722-2-1:2011《燈具性能-第2-1部分:LED燈具特殊要求》;
IEC/PAS 62717:2011《普通照明用LED模塊-性能要求》。
上述三個IEC公共可用規范的發布對我國LED照明產品有重要意義。
LED燈帶IEC62717報告測試標準 IEC62717報告測試標準
約旦能效認證需要辦理的4份測試標準:
IEC62717 LED模組性能測標準。
IEC60598 LED燈安全檢測標準。
EU1194-2012 LED燈ERP性能認證。
EU874-2012 LED燈性能標簽標準。
EU2019/2020 LED燈ERP性能認證。
EU2019/2015 LED燈性能標簽標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