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們對玩具的安全性日益關注,歐盟頒布了新的玩具指令2009/48/EC,旨在應對不斷變化的玩具安全問題,并提升執法力度和有效性。該指令于2009年6月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并于2011年7月生效,屆時現行指令88/378/EEC將廢止(化學要求除外)。
現行的歐盟玩具指令88/378/EEC于20多年前開始實施。在過去的20年中,玩具產品發生了巨大變化,現行指令已不能涵蓋玩具安全的方方面面。新的化學品要求將于2013年以后開始實施。
主要的變化歸納如下:
●新的19項受限制元素遷移限值;
●玩具應符合歐盟REACH法規;
●對CMR類物質(致癌、誘導有機體突變或對生殖系統有毒害的物質)的禁令;
●玩具中不能使用55種致敏性芳香物質,僅允許技術上無法避免的含量在0.01%(100ppm)以下的限量存在;
●化妝品玩具應符合指令76/768/EEC的要求;
●如果玩具中含有指令76/768/EEC附件II列舉的11種致敏性芳香劑中的任何一種,并且含量超過重量的0.01%,則玩具上應該標注出來;
●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必須被設計和制作為可以清潔的;
●食品中的玩具必須有獨立包裝;
●玩具不得牢固地粘附于食品;
●有關發聲玩具的新規定;
●有關警告和標簽的新規定;
●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與嘴部接觸的玩具中不得含有亞硝胺(Nitrosamines)和亞硝基胺(nitrosatable)物質。
其它要求還有EC合格聲明,根據第18條進行安全評估,以及制造流程的生產控制等。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清潔要求在新玩具指令中,有一項針對2011年7月20日后投放歐洲市場的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新要求。所有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必須被設計和制作為可以清潔的。紡織品制作的玩具必須是可以洗滌的(指浸泡洗滌),除非玩具含有浸泡后可能被損壞的機械裝置。同時,玩具在依照法規和生產商的說明清洗后,仍須滿足安全要求。
玩具、兒童用品和禮品測試范圍:
毛絨玩具、塑膠及硬質玩具、電動玩具、乘騎玩具、兒童文具、出生嬰兒系列、兒童美術材料、兒童飾品、禮物、以及更多……
歐盟玩具安全標準:
*部分:物理及機械性測試
第二部分:易燃性測試
第三部分:重金屬測試
94/62/EEC:包裝物料重金屬測試
EN 50088電子玩具安全測試
EMC電磁兼容安全測試
美國標準及規定:
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玩具安全標準
美國消費者協會對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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