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纜線路施工要求
光纜敷設方式
通信光纜的敷設方式一般分為三種:管道、直埋和架空敷設方式。
一、光纜線路工程實施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一般要求
(1)線路工程實施前應按設計圖紙進行復測,重新丈量線路路由長度、人孔井位置。復測中因外界環境變化而導致的路由不通或存在危及線路安全隱患的地段,要及時反饋給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并在下達設計變更通知單后再進行調整、實施。
(2)施工前應根據光纜盤長和路由情況進行合理配盤,應盡量按盤號順序敷設,以減少光纖參數差別所產生的接頭光衰損耗;光纜單盤標準長度:管道光纜以3km做為配盤 基數,架空光纜按3公里配盤,直埋光纜按3公里配盤; 靠近局站側的單盤長度不宜小于500米,嚴禁使用短段光纜。
(3)光纜敷設安裝的*小曲率半徑應符合要求:
(4)敷設管道光纜要嚴格按照設計給定的管孔位置布放。 波紋管和鋼管管孔內應穿放子管道,其子管道總外徑不應超過原管孔內徑的85%,子管道內徑不宜小于光纜外徑的15倍。
(5)光纜引上部分均釆用980mm鋼管保護,鋼管內穿放 2根子管,子管規格為①28/32mm聚乙烯塑料管。鋼管下部延伸至人(手)孔內或地下,鋼管上方管口以及子管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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