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物質燃燒機使用條件
1、生物質顆粒燃燒機需在負壓狀態下工作,在應用時必須安裝引風機,以確保負壓;如應用到熔鋁爐、短棒爐、長棒爐、大棚、烘干房等工況時,可微正壓運行,但必須保證煙道的暢通;煙排口截面積和引風機的功率大小要按我司工程部指定的要求進行。
2、生物質燃燒機的使用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并且有足夠的安裝位置和操作位置。爐門方向不得有障礙物影響清灰操作,離墻面距離*少保持爐膛直徑的1.5倍。
3、燃燒機使用時必須配備兩個2Kg干粉滅火器位于燃燒機5米距離以內。
4、必須配送專門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指導方可操作機器。
5、必須確保冷卻水水源的穩定,如自來水經常停水,需安裝儲存水箱。
6、產品如應用于鍋爐,則應交有資質的鍋爐安裝公司進行安裝,如因燃燒機火嘴大小有尺寸偏差需要修改鍋爐火口大小時,必須向當地鍋檢所進行報備,由具備相應資質的鍋爐維修單位進行。
三、安裝注意事項
1、燃燒機整體應保持水平安裝,地面保持平整,方便燃燒機維修保養。
2、火口與換熱設備對接,燃燒機火嘴與換熱設備火口對接,要求換熱設備(包括鍋爐、窯爐、熱風爐)火口內徑比生物質燃燒機火口外徑要大5mm以上,否則燃燒機火嘴與換熱設備無法連接。火口對接好后,將隨機配送的法蘭盤壓金石棉繩,有漏火情況需要重新對接,有漏火情況不得使用,火口或爐體均會快速燒毀并且不享受保修服務。
3、燃燒機的出水管必須與大氣相通,必須保持爐體常壓狀態,嚴禁在出水管上安裝閥門,否則可能導致燃燒機爐體發生炸裂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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