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REACH法規 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英文縮寫,是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一項法規,該法規于2007年6月1日 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正式實施。REACH法規取代歐盟40多部化學品管理法令法規,成為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統一預防性管理的一部完整法規。
很多對于歐盟認證不太了解的人可能只聽說過CE認證以及RoHS認證,對于REACH可能不太了解,REACH和RoHS同為化學方面的法規,他們之前有什么區別?
一、范圍不同:RoHS認證的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簡單來說RoHS認證的管控范圍只是電子電器設備,而REACH法規的管控范圍更廣,涉及到所有出口到歐盟的電氣和非電氣產品。
二、測試方法和測試物質不同:RoHS測試的是產品中每種材質中有害物質的多少,是否有超過允許的限制量,測試時需要將產品拆成一個個材料點進行測試。而REACH測試的是整機產品中SVHC(高關注物質)的含量,基本測試方法也需要將產品拆分,然后需要將金屬材質和非金屬材質進行分組,按照一定的材質點數數量分成幾個組后再進行混合測試。
三、強制性不同:RoHS認證是歐盟的強制性認證,電子電器產品出口歐盟都需要做RoHS測試報告才可以清關。而REACH更多的是一種對于出口產品質量的要求,類似于一種義務要求,而并沒有強制性的要求產品需要做REACH SVHC測試報告才可以正常清關,因此嚴格上來說不是強制性的,但是今年來歐盟客人對于環保的意識不斷提升,因此客人對于REACH這一塊的要求也越來越多。
REACH法規對其管控產品的分類
物質(Substance):自然狀態下(存在的)或通過生產過程獲得的化學元素及其化合物。
配制品(Preparation):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物質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
物品(Article):由一種或多種物質和/或一種或多種配制品組成的物體。具有特定的形狀、外觀或設計方案。
REACH法規下的有毒有害物質清單
1.SVHC高關注度物質清單(大部分客戶要求的REACH就是REACH SVHC)
有消息稱歐盟將會與2021年開始實施REACH SVHC的強制實施以及懲罰措施
SVHC 是“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關注物質)的英文簡稱,是指對于人類和環境造成風險而引起高度關注的物質。
根據REACH法規57條,具有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危險特性,而引起高度關注的物質,將被加入SVHC清單:
1) 第1類,第2類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質,即CMR1/2類物質;
2) 持久性,生物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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