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修訂了有關食品接觸塑料樹脂和不銹鋼的食品接觸法規。 不銹鋼法令已于2019年8月生效。
自2019年年初以來,意大利衛生部發布了其對1973年3月21日衛生部長法令的兩項修正案,其中涉及“關于個人使用的與食品接觸的包裝,容器以及器皿的衛生法令”(1973年3月21日部長法令)。 這些修訂是根據以下法規作出的:
2019年2月7日第30號法令,修改了“附件II第1章節:塑料,A部分—樹脂”,增加了N,N,N',N'-四(2-羥乙基)己二酰胺作為某些用途,用來與食品接觸的物品的制備所用物質的授權清單。 此項已于2019年4月24日生效。
2019年5月9日第72號法令,修改了附件II第6章節,將經許可的食品接觸不銹鋼的清單條目從42種增加到50種,并更新了允許的無意添加元素的清單條目。 此項已于2019年8月16日生效。
上一次食品接觸不銹鋼的修訂是2013年11月11日第140號法令。
根據2019年5月9日第72號法令,每種食品接觸不銹鋼均根據UNIEN 10088-1:2014,1985年8月的AISI手冊用縮寫來表示其化學成分,根據ASTM和/或UNS規定來編輯技術規范。
表1匯總了根據2019年5月9日第72號法令新增的八種食品接觸不銹鋼的主要亮點。
2019年5月9日第72號法令,修改了1973年3月21日衛生部長法令,涉及“用于與食品或個人使用產品(僅限于不銹鋼)接觸的包裝,容器以及器皿的衛生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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