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無錫發布無錫市大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28條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指出,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氣電廠低氮改造,保障達到安全環保改造條件要求并穩定運行,其它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實現全覆蓋。
為切實做好市臭氧污染防控工作,強化臭氧生成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氮氧化物(NOx)污染管控,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要求,無錫市制定計劃明確:
開展燃氣鍋爐低氮改造。2020年全市燃氣電廠完成低氮改造方案制定,明確鍋爐各階段全負荷工況監測達標要求。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揚子 電廠低氮改造,保障達到安全環保改造條件要求并穩定運行,其它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實現覆蓋。完成低氮改造的企業可申請列入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豁免名單。
2020年開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專項整治,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開展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年底前,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穩定達到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水平;基本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任務,原則上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全市燃氣電廠完成低氮改造方案制定,明確鍋爐各階段全負荷工況監測達標要求,確保改造工作過程安全。完成低氮改造的企業可申請列入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豁免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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