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總局核名 預先核名19910727260,工商總局企業名稱變更核準工商總局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是企業在做大做強之后,將企業進一步擴大發展所要做的前置事務。工商總局企業名稱變更核準必須由位于北京的工商總局審核核準,核準后會下發 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然后企業需持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到注冊地當地進行具體的注冊登記事務。注冊登記之后,仍需將變更后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提交至位于北京的工商總局備案方可!辦理工商總局企業名稱變更核準的途徑辦理工商總局企業名稱變更核準的途徑目前來件有兩種:北京工商總局核名 預先核名19910727260一種是在當地工商局說明變更需求,辦理相關手續,填寫相關資料,然后由當地工商局逐層上報,例如由縣/區工商局遞交至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遞交至省工商局,再由省工商局提交至位于北京的工商總局。此方式不僅耗時耗力,且時間具有不確定性。另一種方式是由北京華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代為提交。需要客戶在公司注冊地當地工商局出具一份格式的 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書 (由當地工商局出具),然后將 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書 原件,及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指定代理及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 寄給我公司,由我公司上報給工商總局,5個工作日左右即可拿到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查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屬于下列情形的,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一)投資總額在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審批權限以內的;(二)不需要調撥原材料,不影響能源、交通運輸、外貿出口配額等全國綜合平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在國務院授權范圍內批準設立外資企業,應當在批準后15天內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備案(對外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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